1.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决策提供咨询。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的调整、实施和评估工作。
4.根据学校中长期规划及规划执行情况,提出学校年度发展计划建议。
5.负责学校校区功能规划编制与调整。
6.负责上级对学校综合考核中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高基报表)工作。
8.负责学校校地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
9.做好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发挥基金会筹资功能,广泛筹集社会办学资金。
10.全面负责学校校友工作,负责制定落实全年校友工作计划。
11.全面负责附属教育集团工作,发展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发挥学校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引领作用。
12.做好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