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本科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南京晓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指导意见》(南晓院〔2022〕59号)、《南京晓庄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教评〔2021〕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定于5月10日至5月12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内容如下:
一、学院自查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自查小组,对本学期开学至今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期中检查工作要点,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研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自查结束后请各学院撰写期中教学自查自评报告。
二、学校督查
评估办将联合教务处组织校级督导对二级学院进行督查。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台账准备,学院领导准备5-10分钟工作汇报。
三、检查内容
1.学院质量保障与质量监控运行情况,包括院级教学质量保障组织与制度建设,对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反馈问题改进情况进行“回头看”,此项教学督导评价分数将作为年终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建设指标点参考依据;
2.结合评估和认证要求,检查毕业论文开展与实施情况;
3.依据评估和认证要求,抽查上学期期末试卷全套资料与持续改进情况;
4.与教务处学工处联合督查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情况;
5.师生座谈会。通过座谈等形式,了解教师对本科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思考,收集师生对学校和学院的意见及建议。
围绕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提前筹备审核评估相关材料,针对发现的问题研制改进措施,期中教学检查后,将组织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按照审核评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制有效改进措施。
2.校级督导组认真分析研究检查结果,对学院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和优势积极推广。
3.评估办将对检查反馈问题汇总梳理,并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
请各学院于5月9日前完成学院自查自评报告(附件1),现场检查时提供给督导查阅。检查结束后请学院提交自查自评报告和师生座谈会会议记录(附件2);校级督导提交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3)和教学质量保障建设评分表(附件4)。所有材料纸质件提交至教学评估办公室(行政楼332),电子版发送至153991483@qq.com。联系人:易琳,联系电话:86178522。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